湖南长沙婚姻律师网

v86838836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最新案例 > 正文

长沙婚姻律师提醒:离婚后,债务仍要承担的情形

2010-03-17 16:51:42 来源:


长沙婚姻律师提醒:离婚后,债务仍要承担的情形

2000年,高瑞涵(男)和李素云(女)因工作的机会而认识,两人坠入了爱河,不久登记结婚。两人婚后,高瑞涵请了家装公司的刘平帮自己装潢房屋,装潢后一直欠刘平装潢款5万元没还,高瑞涵给刘平写了一张欠条。刘平多次向高瑞涵催讨,但高瑞涵就是赖着不还。而高瑞涵和李素云在结婚后因为性格差异,双方矛盾较多,夫妻感情日渐淡薄。李素云向法院起诉离婚,法院判决准予离婚,并对财产和债务作了分割。2004年春节过后,刘平为了工程款的事情找到了李素云,李素云说自己已与高瑞涵离婚,要钱直接去找高瑞涵本人。刘平找到高瑞涵,而此时高瑞涵却出示一份离婚判决书,说法院已将该债务判给了女方,自己已无义务还此债务。但该欠条系由高瑞涵出具的。刘平无奈,于20045月将高瑞涵与李素云原夫妻二人起诉到了法院。
   
法院认为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,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”此处的财产从广义上来说也应包括债务。同时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夫妻分担债务的这种债务承担,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,此仅系法院在原夫妻二人内部间债务分割的一种方式,其效力不及于债权人。故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,该债务应由高瑞涵与李素云连带承担。

本网评::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,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,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。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。这种连带清偿责任,不经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,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,因此即使是法院的判决,也只是对夫妻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的划分,并不能对抗债权人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精神,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,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,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,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
   
因此,如上述案例,即使法院已经判决债务由李素云承担,高瑞涵仍然要承担连带责任,但是在高瑞涵代为清偿后,可以向李素云追讨。法院判决正确。

大家都在看

从一起案件谈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

[案情]   唐某,一家外企的女职员,经人介绍于1997年结识了独生子周某。经过一年多的相处、恋爱,双方于1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